4、公安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火災撲救、現場及周圍地區(qū)治安秩序維護。
5、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6、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組織供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協助提供必要救援搶險的物質、材料,以及調集有關設備、器材、人員等。組織專家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組織事故后現場的保護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衛(wèi)生局: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負責組織醫(yī)務人員和藥品搶救受傷人員;保障藥品供應和醫(yī)療設備的使用,評定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9、環(huán)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成份及可能影響區(qū)域的濃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huán)境影響的區(qū)域發(fā)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jiān)測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防止其對周邊環(huán)境進一步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置。
10、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和其它特種設備的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11、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因素,組織專業(yè)隊伍,預測火勢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圍,有毒氣體擴散的方向和范圍以及空氣污染潛能預報等。
12、交通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質。
13、經貿委:負責組織搶險物資供應,組織恢復生產,儲備重點急救藥品。
14、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救濟發(fā)放,迅速啟動突發(fā)災害應急救援機制。
15、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和協調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16、宣傳部、廣電局:負責報道、采訪、新聞發(fā)布等相關事務,以保證事故報道的真實性。
17、事故單位職責:積極快速全力組織自救,配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huán)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等,同時提供必要的救援設備工具。
(三)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部
發(fā)生特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fā)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發(fā)布新聞信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省、國家救援中心發(fā)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四)設立事故應急救援專業(yè)隊伍
省石化應急救援中心對全省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號碼為0532—3889090,省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號碼為027—84872993,省疾病控制中心咨詢電話號碼為027—87652070。
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三個小組:
1、戰(zhàn)斗搶險組:負責在緊急狀態(tài)下的現場搶險作業(yè),及時控制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火情和危險源。戰(zhàn)斗搶險組由事故單位突擊隊員、全市專業(yè)防護救援隊伍,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組成。市公安局負責,安監(jiān)局配合。
2、安全警戒與人員疏散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qū)域、在人員疏散區(qū)域進行治安巡邏。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市公安局負責,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配合。
3、后勤保障組:負責傷員救護、物質供應與轉移,氣象預報與環(huán)境監(jiān)測、救援經費保障與特種設備檢測,水電供應與通訊保障、專家咨詢與善后處理。后勤保障組由事故單位及經貿委、交通局、質監(jiān)局、衛(wèi)生局、民政局、氣象局、環(huán)保局、總工會、勞動局、安監(jiān)局、供電局、電信公司與自來水公司、有關專家和當地政府組成。市政府辦負責,相關單位配合。
4、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與媒體報道、采訪、新聞發(fā)布等相關事務,適時,準確報道事故發(fā)生、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及人員疏散公告,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市廣電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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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急救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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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現場急救)、溢出或泄漏救援和火災控制幾個方面,其流程見危險化學品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流程圖(附件一)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或有可能發(fā)展成為特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邊區(qū)域安全的事故時,應及時向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0728—6234315、0728—6239811(傳真)、0728—6243791、0728—6242611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企業(yè)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報告或報警后,迅速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并指派應急救援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各專業(yè)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fā)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yè)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qū)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yè)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專業(yè)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