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并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電”的標志牌子。嚴禁帶電移動、拆裝、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停電后應先行驗電和放電后方可進行工作,檢修完畢后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聯(lián)系送電。
2、所有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型電器儀表檢查設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3、嚴格禁止甩掉各種電氣保護裝置,不準隨意勾明保險。
4、總電源開關漏電保護的動作絕緣整值,應小于分段開關的整定值。
5、任何一種繼電器保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設備不準投入使用運行。
6、電氣設備各部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可靠。
7、各種電氣設備應有檢修和運行記錄。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guī)定
企業(y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guī)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guī)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