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6? 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未取得資格的員工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
??????? 3.3? 工作票的種類
??????? (1)電氣第一種工作票
??????? (2)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 (3)動火工作票
??????? (4)工作任務單
??????? (5)事故應急搶修單
??????? 3.4 關于工作票編號
??????? 工作票均應統(tǒng)一編號,未經(jīng)編號的工作票不準使用?,F(xiàn)規(guī)定公司編號規(guī)則如下:
??????? 3.4.1? 公司工作票編號由12位數(shù)字組成,每位數(shù)字的意義如下所示:
??????? 票序號為 ××?? ××?? ××? ××?? ××???
????????????????? x年?? x月?? x日? 風電場? 當日順序號
??????? 3.4.2 編號的第一、二位為年,如2009年就寫為09。
??????? 編號的第三、四位為月,如2月就寫為02。
??????? 編號的第五、六位為日,如5日就寫為05。
??????? 3.4.3 編號的第七、八位為風電場編號,現(xiàn)規(guī)定風電場編號如下:
??????? 右玉小五臺風電場01
??????? 平魯敗虎堡風電場02
??????? 3.4.4 編號的第九、十位編號按當日寫票情況依次從01-99編號
??????? 3.5 工作票、工作任務單執(zhí)行及管理規(guī)定
??????? 3.5.1 風電場檢修維護人員負責工作票、動火工作票及工作任務單的執(zhí)行管理與動火監(jiān)護;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對安規(guī)兩票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和工作票的管理。各風電場應在每月3日前報上個月的兩票執(zhí)行情況統(tǒng)計,書面匯報安全生產(chǎn)部。
??????? 3.5.2? 各級分管生產(chǎn)的領導和有關專業(yè)人員應經(jīng)常對照檢查執(zhí)行工作票、動火工作票及工作任務單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如兩票格式、簽發(fā)工作票權限范圍、執(zhí)行程序和有關要點等提出意見,以便采取改進措施,按正確規(guī)定執(zhí)行。
??????? 3.5.3 對于比較重大、比較復雜的操作和工作除應認真執(zhí)行工作票和工作監(jiān)護制度外,各風電場還應事先制訂確保安全的組織、安全、技術具體措施,經(jīng)公司總工批準后執(zhí)行。
??????? 3.5.4 對比較復雜的系統(tǒng)操作或檢修工作,命令發(fā)布人、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應事先到現(xiàn)場查對核實后,再發(fā)布命令或簽發(fā)工作票。
??????? 3.5.5 工作票、動火工作票及工作任務單管理的實開率達100%,兩票實開率系指應填寫操作票張數(shù),應簽發(fā)操作票張數(shù),實填寫工作票張數(shù),實簽發(fā)工作票張數(shù)之比。
??????? 3.5.6 各級領導對工作票、動火工作票及工作任務單管理規(guī)定的貫徹執(zhí)行要嚴格要求,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造成的故障要實事求是地統(tǒng)計上報,敢于揭露矛盾,對發(fā)生的問題,不管是否性質嚴重,不論是否造成嚴重后果,都要認真分析追查,做到“四不放過”。
??????? 3.5.7風電場領導對其管轄范圍內出現(xiàn)重復事故、誤操作事故、無票操作、無票工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對責任者和單位領導按照違章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 3.5.8 各級工作負責人要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的開工、結束手續(xù),確實做到“四不開工”,“五不結束”。
??????? “四不開工”是:
???????? ⑴工作負責人不具備資格不開工;
???????? ⑵工作地點或工作任務不明確不開工;
???????? ⑶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開工;
???????? ⑷ 檢修(包括試驗)和運行人員沒有同赴現(xiàn)場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不開工;
??????? “五不結束”是:
??????? ⑴ 檢修(包括試驗)人員未全部撤離工作現(xiàn)場不結束;
??????? ⑵ 設備變更和改進交接不清或記錄不明不結束;
??????? ⑶ 工作現(xiàn)場不整潔不結束;
??????? ⑷ 有關測量試驗工作未完成或測試不合格不結束;
??????? ⑸ 現(xiàn)場標識不清楚不結束。
??????? 3.5.9? 嚴禁無票工作,同時要設立工作票簽發(fā)登記簿,凡是簽發(fā)過的工作票要登記,以便及時掌握工作票執(zhí)行情況,運行值要設立工作票登記簿,對工作票認真登記。
??????? 3.6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統(tǒng)計為不正確的工作票:
??????? 3.6.1? 工作地點或工作任務(內容)填寫不明確或不正確者;
??????? 3.6.2? 填寫工作任務(內容)時,設備有雙重編號而未填寫者;
??????? 3.6.3?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或不正確者;
??????? 3.6.4?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與工作任務(內容)不相符者;
??????? 3.6.5? 應該增設的補充安全措施未補充或未采取者;
??????? 3.6.6? 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未填寫或填寫不完善者,不正確者;
??????? 3.6.7? 設備編號有涂改或字跡不清,難以辯認者;
??????? 3.6.8? 未填寫接地線的確切裝設地點,組數(shù)和編號者;
??????? 3.6.9? 未注明裝設遮欄,標示牌的地點和名稱數(shù)量者;
??????? 3.6.10? 工作票無編號,票面出現(xiàn)錯號或重號者;
??????? 3.6.11? 未按規(guī)定簽名,蓋章者;
??????? 3.6.12? 未按票面要求填寫有關內容或填寫不合格者;
??????? 3.6.13? 在工作票上亂畫,或將工作票丟失,損壞、臟污嚴重者;
??????? 3.6.14? 按照規(guī)定應該重新填寫工作票而未填寫;
??????? 3.6.15? 變更工作負責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者;
??????? 3.6.16? 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不符合規(guī)定或超出批準范圍者;
??????? 3.6.17? 工作票票種簽發(fā)錯誤者;
??????? 3.6.18? 未按規(guī)定履行許可手續(xù),或開工前沒有共同赴現(xiàn)場檢查者;
??????? 3.6.19? 未按規(guī)定履行監(jiān)護職責,或開工后監(jiān)護人不在現(xiàn)場不帶工作票者;
??????? 3.6.20? 未按規(guī)定履行終結手續(xù),或結束工作票未檢查驗收,未拆除安全措施者;
??????? 3.6.21? 工作票與工作票附頁編號不相同者;
??????? 3.6.22? 按規(guī)定應填寫工作票而未填寫就開始工作者;
??????? 3.6.23? 工作票執(zhí)行中發(fā)生異常、故障和其它不安全問題者;
??????? 3.6.24? 工作票安全措施和補充安全措施欄內無內容時未用文字寫明以下空白;
??????? 3.7? 工作票制度的責任劃分
??????? 3.7.1工作票制度的責任劃分
??????? 3.7.1.1凡應填寫工作票進行的工作,而無票工作時,工作負責人負主要直接責任;
??????? 3.7.1.2如果領導指示無票工作時,由領導人員負領導責任,工作負責人負一般責任;
??????? 3.7.1.3連續(xù)三個月內發(fā)生兩次以上工作票方面的故障時,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 3.7.1.4工作票簽發(fā)人向工作負責人交待工作任務不清、安全措施不全,由簽發(fā)人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 3.7.1.5 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項、即下達開始工作命令,工作負責人負主要直接責任;
??????? 3.7.1.6 未經(jīng)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工作班成員即擅自進行工作,該工作班成員負主要直接責任,工作負責人看到未制止,則工作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 3.7.1.7 未按口頭命令或工作票要求完成安全措施即履行許可工作手續(xù),由工作許可人負主要直接責任,工作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 3.7.1.8 應由工作許可人補充安全措施而未補充安全措施時,工作許可人負主要直接責任;
??????? 3.7.1.9 應按順序辦理完相關簽名而未辦理,越級辦理越級者負主要直接責任;
??????? 3.7.1.10? 未清理或未完全清理工作現(xiàn)場和未對設備檢查即履行工作終結手續(xù)時,工作負責人負主要直接責任,值班驗收人員或工作許可人負直接責任。
???????
??????? 四 兩票的檢查統(tǒng)計和寫實(或分析)報告規(guī)定
??????? 4.1 各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時,應檢查分析本周執(zhí)行的“兩票”中是否存在問題,找出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并采取改進措施。
??????? 4.2 風電場的場長、安全員、公司專職安全員每月應檢查全部已執(zhí)行的“兩票”,每月至少現(xiàn)場跟蹤檢查1~2次實地操作和實際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每月填寫寫實(或分析)報告,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每月填寫寫實(或分析)報告。
??????? 4.3? 兩票正確率統(tǒng)計標準
??????? 4.3.1? 兩票正確率是指已執(zhí)行正確的兩票數(shù)/已執(zhí)行兩票總數(shù)。
??????? 4.3.2? “兩票”正確率應嚴格按規(guī)定實事求是地統(tǒng)計,并在總結分析基礎上,不斷改進,逐步提高。
??????? 五 兩票的考核規(guī)定:
??????? 5.1?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chǎn)獎懲考核細則》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 5.2? 由上述責任造成障礙、輕傷、異常和嚴重未遂時;對主要直接責任者進安全教育室接受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停發(fā)當月效益工資,提高認識,履行保證手續(xù)后,返回原崗位工作。
??????? 5.3 一個風場如果當月連續(xù)出現(xiàn)了3次以上的兩票違章現(xiàn)象,風場安全第一責任者進安全教育室不少于3天反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書面認識在公司公布。
??????? 5.4? 由上述責任造成事故時:
??????? 造成一般設備事故時,根據(jù)公司《安全生產(chǎn)獎懲考核細則》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 六? 附則:電氣一、二種工作票執(zhí)行程序
??????? 6.1? 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 6.1.2? 電氣工作票是允許在電氣設備和電力線路上進行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明確安全職責。向工作人員安全交底,實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許可與監(jiān)護,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手續(xù)的書面依據(jù)。
??????? 6.1.2? 在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必須貫徹電氣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是保證安全工作的一項組織措施,由于工作場所、環(huán)境、設備布置、施工方法以及在施工中的安全條件各有不同,所以工作任務及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樣,故工作票又分電氣一種工作票、電氣二種工作票。
??????? 6.1.3? 事故搶修時,可以不填寫工作票,但應填用事故應急搶修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 ⑴事故搶修的概念界定:事故搶修系指主、輔設備等運行中發(fā)生故障,被迫緊急停止運行,需要立即恢復的搶修或排除故障的工作;
??????? ⑵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程做好安全措施。例如:停電、驗電、裝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標志牌、泄壓、通風、加鎖等。履行許可手續(xù),并由單位有經(jīng)驗技術負責人和工作負責人負責監(jiān)護工作,方可開工。
??????? ⑶搶修工作應記入運行日志中,如設備嚴重損壞,在短時間內不能修復,需轉入檢修時,應填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然后才能進行檢修工作。
??????? 6.1.4? 電氣一、二種工作票制度適用于在電氣設備和電力線路上工作的一切人員。
??????? 6.2? 電氣一種工作票
??????? 6.2.1? 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 6.2.1.1? 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將該設備停電或部分停電,以及進行高壓試驗工作時;
??????? 6.2.1.2? 在高壓室內的二次線或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 6.2.1.3? 鄰近高壓設備的工作,因安全距離不夠需要將該設備停電者;
??????? 6.2.1.4? 高壓電力電纜需要停電的工作。
??????? 6.2.2? 填寫工作票
??????? 6.2.2.1? 工作票簽發(fā)人根據(jù)工作需要填寫工作票,填寫時和填寫后均應對照模擬圖或接線圖作一次核對,認為正確無誤后,在工作票簽發(fā)人處簽名,然后記入工作票簽發(fā)登記簿中。
??????? 6.2.2.2? 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填寫后交簽發(fā)人核對審查后簽發(fā)。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擔任工作票負責人,工作負責人不能簽發(fā)工作票。
??????? 6.2.2.3? 多班組或復雜的工作,簽發(fā)工作票,所有的簽發(fā)人必須是經(jīng)公司批準公布的。
??????? 6.2.2.4? 工作票上由簽發(fā)人填寫部分的填法說明:
??????? ⑴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為組織人員安全地完成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務的總負責人,多班組或復雜的工作,工作負責人應由車間的負責人擔任。
??????? ⑵班組名稱欄:填寫參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班組名稱。
??????? ⑶“共……人”欄: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shù)。
??????? ⑷“工作地點”欄:填寫實際工作地點,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 注:所謂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系指配電裝置的一個系統(tǒng)中其中用刀閘或其它電氣元件截然分開的部分。
??????? ⑸“工作內容”欄:可填寫總的項目,但要明確。對消除重大缺陷或指示的反措項目,應填寫清楚。設備如有雙重編號時,應填寫雙重編號。開關母線、架構上工作,應注明電壓等級。
??????? ⑹“計劃時間”:系指開始至工作結束交付驗收合格為止的時間,不包括操作時間。申請票的時間應包括停送電操作時間。
??????? ⑺“安全措施”簽發(fā)人填寫部分
??????? 應拉開關和刀閘:填寫時應包括已拉開的開關和刀閘。只填寫設備編號,不填設備名稱。
??????? 應裝接地線:填寫時應包括攜帶型接地線,接地刀閘和絕緣隔板應注明裝掛處的確切位置和在各處裝的組數(shù)。接地刀閘不填寫地點。
??????? 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寫明確具體地點設遮欄(或圍墻)和懸掛標示牌。
??????? 根據(jù)工作需要,簽發(fā)人對安全措施需要補充時,或囑咐工作負責人的安全注意事項,可填寫在欄內,并注明“安全注意事項(補充措施)”。
??????? 6.3? 簽發(fā)工作票
??????? 6.3.1? 簽發(fā)人將填寫的工作票的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
??????? 6.3.2? 工作負責人對照工作票聽取簽發(fā)人的交待后,還應對工作票認真審查,如認為無遺漏和疑問時,在一式兩份工作票上簽名,并在“工作票簽發(fā)登記簿”上登記,由簽發(fā)人將工作票一式兩份交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應根據(jù)工作情況及現(xiàn)場實際填寫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及確認安全措施保證書,并由簽發(fā)人審核后簽字。
??????? 6.4? 接收工作票
??????? 6.4.1? 電氣一種工作票(一式兩份),應在開工前一天由工作負責人或熟悉情況的人送交發(fā)電部值班現(xiàn)場。
??????? 6.4.2? 對臨時性工作,可以在停電前送到運行現(xiàn)場。
??????? 6.4.3? 收到工作票后,應對工作票全部內容作仔細檢查,特別是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是否正確;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要認真核對,認為無問題時,填上收到時間并在“接票人”欄內簽名。若在審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向送票人詢問清楚。如仍有疑問時向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如工作票確有問題,需要重新填寫時,運行人員應拒收工作票。
??????? 6.4.4? 值班負責人(值長)簽名后,送票人方可離去。
??????? 6.4.5? 值班人員接收工作票后,應在運行日志和工作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將工作票放在專用夾內。
??????? 6.5? 布置安全措施
??????? 6.5.1? 運行值班員根據(jù)運行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和工作票上安全措施的要求,進行倒閘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
??????? 6.5.2? 倒閘操作和布置安全措施全部完畢后,將操作情況和布置安全措施的情況填寫在工作票“安全措施”欄的右半側,其方法如下:
??????? ⑴已拉開的開關和刀閘,只填寫編號。
??????? ⑵已裝設的接地線,應填寫裝設的具體地點,接地線編號與組數(shù)、接地刀閘編號,需要加裝絕緣板時,應將裝設的具體地點、編號與數(shù)量填寫該欄內。
??????? ⑶已設遮欄,已掛標示牌,應注明具體地點。
??????? ⑷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應注明靠近地點的帶電部分和注意事項。
??????? ⑸值班人填寫完畢審查無誤后,交值班負責人簽名。
??????? 6.6? 工作許可
??????? 6.6.1? 工作負責人在開工前到現(xiàn)場聯(lián)系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
??????? 6.6.2? 工作許可人將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負責人,一份自持,共同到設備現(xiàn)場,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當鄰近設備帶電時,應向工作負責人交待帶電部位。
??????? 6.6.3? 工作負責人應認真對照檢查,認為滿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時,將所持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許可人,由工作許可人在一式兩份票上填寫許可工作的時間簽名,然后工作負責人也在一式兩份簽名。
??????? 6.6.4? 雙方簽名后,工作許可人將工作票下聯(lián)交工作負責人,上聯(lián)自持,并記入運行日志內。
??????? 6.7? 工作開工:
??????? 6.7.1? 工作負責人持許可的一份工作票,隨身攜帶作為許可開工憑證,并帶領工作班全體成員進入現(xiàn)場。
??????? 6.7.2? 在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將分工情況,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帶電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項向全體人員進行交待,全體人員均確認無問題時,并執(zhí)行危險因素控制措施及確認安全措施保證書后,由工作負責人員下達開工命令,在未得到工作負責人的開工命令時,任何人不得開始進行工作。
??????? 6.7.3? 多班組工作時,工作負責人可向班組負責人進行交待,也可由工作負責人直接向全體人員進行交待。
??????? 6.7.4? 開工后,工作負責人和許可人,不允許任何一方隨意更改接線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變動時,應取得對方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 6.8? 工作監(jiān)護:
??????? 6.8.1? 開工后,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犯安全的動作。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允許單獨留在高壓室和高壓設備區(q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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