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愛護設備,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干凈、整齊。
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收發(fā)礦燈自救器,值班時不準干私活、睡覺、打鬧、開玩笑,不得擅離職守,不準穿拖鞋、裙子。
3、加強礦燈的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文明收發(fā)。超過規(guī)定時間(下班后兩個小時)不交礦燈者,應立即把沒交燈人員名單向有關領導匯報,對無故損壞和丟失礦燈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4、礦燈及自救器完好率要保持100%,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磨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不得發(fā)出,凡發(fā)出的礦燈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個小時。
5、工具備件、材料等的數量、用途要清楚明確,做到不丟失,不損壞,履行節(jié)約,燈房和倉庫內嚴禁煙火。
6、認真填寫入井領燈人員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
7、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礦燈轉借他人。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guī)定
企業(y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guī)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guī)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