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主管部門或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受獎勵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條件:
一、及時發(fā)現(xiàn)火險、火情,并報警,避免火災發(fā)生者;
二、勇敢頑強,積極撲救火災者;
三、發(fā)現(xiàn)重大火險隱患并積極建議整改取得效果者;
四、重視防火工作,積極宣傳教育職工,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工作成績顯著者;
五、敢于制止、檢舉破壞、偷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人和事者;對重大火災事故及破壞消防設施行為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61號令)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