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驗繩制度
1、提升鋼絲繩在驗繩時必須每日以0.5m/s以下的速度進行詳細檢查一次。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進行詳細檢查,斷絲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記錄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內。
3、提升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面積同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5%時,必須更換。
4、提升鋼絲繩直徑減小值達到10%時,必須更換。
5、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猛烈卡車,突然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A、鋼絲繩產(chǎn)生嚴重扭曲或變形時;
B、鋼絲繩鋼絲斷面積同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5%時,必須更換;
C、直徑減小值達到10%時,必須更換;
D、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長度伸長0.5%以上;
6、提升鋼絲繩使用后期,斷絲數(shù)或伸長發(fā)展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7、提升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損傷,不得作升降人員。
8、提升鋼絲繩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9、提升鋼絲繩不準使用接頭鋼絲繩。
10、提升裝置必須有試驗合格的備用鋼絲繩。
二、鋼絲繩定期試驗制度
1、新繩到貨后必須按本制度第4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驗收試驗合格后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
2、每卷鋼絲繩都必須有完整的原始資料(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
3、保管超過一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進行一次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新繩懸掛前,每根鋼絲繩必須做拉斷、彎曲和扭轉試驗,這三項指標按公稱直徑計算,不合格鋼絲繩斷面和鋼絲總面積達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件。
5、使用中的鋼絲繩的定期試驗,只做每根鋼絲繩的拉斷和彎曲試驗。這項指標按公稱直徑計算,當不合格鋼絲繩斷面和新鋼絲繩總面積之比達到25%時,必須更換。
6、提升鋼絲繩的定期試驗,升降人員或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至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試驗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至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
7、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時,其安全系數(shù)小于下列數(shù)字必須更換:
A、專為升降人員時,小于7
B、專為升降物料時,小于6。
8、鋼絲繩做重復試驗時,應在容器連接裝置繩卡以上的地方截去長度為1.5m的一段做為試驗樣品.
柴油單軌吊機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掘進機司機崗位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檢驗設備管理制度
電、氣焊割一般安全規(guī)定
機電維修崗位人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設備設施的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
實驗室守則及儀器室規(guī)章制度
隔爆設施安裝、拆除操作規(guī)定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安全設施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機修工崗位職責
工廠企業(yè)生產(chǎn)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