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藥店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
2、負責藥店的日常管理。
3、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藥店質量管理員有效履行職責。
4、應當由執(zhí)業(yè)藥師擔任,并履行執(zhí)業(yè)藥師的相關職責,可開展處方審核和藥學服務工作。
5、確保企業(yè)按照本《規(guī)范》要求經營藥品。
6、負責藥店質量管理機構的設置,確定各崗位質量管理職
能及質量管理員的質量否決權。
??? 7、審定藥店質量管理制度。
??? 8、研究和確定藥店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 9、確定藥店人員質量獎懲措施。
??? 10、擬訂和組織實施藥店內部管理機構方案。
??? 11、擬訂藥店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藥店的具體規(guī)章并參與考核各項制度的實施情況。
??? 12、決定職工的聘任或者解聘,擬訂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
??? 13、負責藥店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清潔檢查,保證藥店財產及員工安全。
??? 14、負責外來客人的接待及組織外來人員參觀、學習等工
作。
??? 15、負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的管理和調配及文件、資料
的收發(fā)、管理。
??? 16、負責藥店證照、印信典章的管理、年檢、更換等事宜。
??? 17、負責藥店員工培訓計劃的制訂、組織實施。進行學歷及技術證書的審核、確認,每年組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健康情況異常者,調離原崗位,并建立培訓、健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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