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體打擊:是指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不包括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fā)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是指企業(yè)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飛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fā)生的事故。
(3)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卷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4)起重傷害:是指各種超重作業(yè)(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的擠壓、墜落、物體(吊具、吊重物)打擊等造成的傷害。
(5)觸電:包括各種設備、設施的觸電,電工作業(yè)的觸電,雷擊等。
(6)灼燙:是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堿、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的灼傷)。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7)火災傷害:包括火災造成的燒傷和死亡。
(8)高處墜落:是指在高處作業(yè)中發(fā)生墜落造成的傷害事故。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wěn)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不包括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藥爆炸:是指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在生產、加工、運輸、貯存中發(fā)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學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氣體、粉塵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觸引爆物體時發(fā)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氣體分解、噴霧、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鍋爐爆炸、容器超壓爆炸等。
(13)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4)其他傷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傷害,如摔、扭、挫、擦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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