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消防法規(guī)。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即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jīng)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zhí)行。
6.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工段(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其他部門消防安全職責(通用)
人資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設備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安全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生產部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總經(jīng)理助理)消防安…
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消防大隊長崗位職責
消防安全員崗位職責
國家電力公司電纜防火封堵工作標準
大隊防火參謀崗位職責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