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本標準規(guī)定了生產調度崗位的工作內容與要求、職責與權限、檢查與考核。
1.2本標準適用于生產調度明確崗位職責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2 隸屬關系
生產調度在生產部長領導下,負責當班的生產組織、調度、控制。
3 工作內容與要求
3.1提前30分鐘到崗,了解上班生產情況、設備運轉情況、原燃料庫存情況。組織召開當班工(段)長、班(組)長及調整工“碰頭會”,布置當班生產任務及設備檢修任務和安全、質量注意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負責當班的生產指揮,協(xié)調好與生產相關聯(lián)的各項工作,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質量與產量、生產與設備之間的關系,嚴格貫徹“安全第一、質量至上”的原則,確保當班安全、優(yōu)質、高效、低耗、均衡生產。
3.3監(jiān)督檢查生產線各工序原始記錄的填寫及有關記錄的傳遞工作,注意收集當班生產、經營、機動、技術等部門的各種信息,認真填寫《調度工作日志》,做到真實、準確、字跡工整,并于月末匯總,制作《產品綜合指標明細表》上報公司。
3.4負責生產計劃(日計劃、品種計劃及月計劃)的制定和修改,合理安排大換輥及設備檢修時間,對集團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具體安排各部門執(zhí)行。
3.5組織召開每周一、三、五的生產調度會,匯報近期的安全生產情況、設備運轉情況、產品質量情況及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并且整理會議記錄。對其在會議形成的決議、任務、規(guī)定進行安排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3.6協(xié)助各部門抓好安全、衛(wèi)生、勞動紀律及生產現(xiàn)場的管理工作。
4職責與權限
4.1職責
4.1.1對新材公司生產部長安排、布置的工作負責。
4.1.2對當班生產作業(yè)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負責。
4.1.3對當班的產品質量、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負責。
4.1.4對生產調度會形成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負責。
4.1.5對《調度工作日志》記錄的準確性負責。
4.1.6對當班的安全、衛(wèi)生、勞動紀律及生產是否順行負責。
4.2權限
4.2.1公司領導不在時,有行使生產副總權力。
4.2.2對拒不執(zhí)行調度指令和不服從指揮的崗位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
4.2.3在生產過程中,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發(fā)生分歧時,有權進行調解或裁決。
4.2.4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或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時,有權發(fā)布停產指令,進行處理。
4.2.5對當班的違章、違紀行為,有權按規(guī)定予以處罰。
4.2.6對生產車輛或值班車輛有權協(xié)調調配。
5檢查與考核
5.1由新材公司生產部長逐月進行檢查與考核。
5.2檢查與考核的依據(jù)是與之有關的各項標準。
6本標準由高海良起草,批準。
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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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審計員職責
生產作業(yè)人員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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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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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控室崗位職責
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巡檢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普通員工安全崗位職責
安全環(huán)保部部門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