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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項 工
程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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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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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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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qū)地下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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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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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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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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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yè)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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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挖土、人工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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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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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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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1、挖土前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技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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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工程作業(yè)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xiàn)場電力、通信電纜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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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內(nèi)和現(xiàn)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nèi)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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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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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jù)土質和濃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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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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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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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動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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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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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挖土過程中遇有谷牧、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味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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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并報告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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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槽、坑、溝邊1M內(nèi)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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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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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設18㎝高的擋腳板,并張掛密目式安全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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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橫向間距不應小于2-3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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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底挖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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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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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上行走或站立?;炷林瘟旱装迳险凑澄锉仨毤皶r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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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液壓系統(tǒng)及各絞接部分等,經(jīng)空車試運轉正常的再開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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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作業(yè)中不得碰撞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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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和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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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近距離應符合操作規(guī)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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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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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坑土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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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清坡清理人員必須根據(jù)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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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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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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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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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補充交低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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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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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班組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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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人員簽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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