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為加強北京國際財源中心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保障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司特編制塔吊專項安全方案。針對塔吊使用過程中易出現的安全隱患,以及應采取哪些措施,如何有效的加強監(jiān)督,均做了詳細的說明,該方案體現了對施工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控制,從而起到預防事故發(fā)生,保證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塔吊作業(yè)時對塔司、指揮人員責任、要求:
司機必須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
1.??????? 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 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3.??????? 信號不清楚不準吊。
4.??????? 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 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 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 零小物無容器不準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
10.???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三、塔機檢查維護保養(yǎng):
1.機組人員負責對塔機進行日常檢查和保養(yǎng)。每天應對塔機進行1次檢查,檢查重點為結構及連接緊固、鋼絲繩、吊鉤、滑輪、電氣控制系統(tǒng)、安全限位裝置以及起升、回轉、變幅機構。檢查確認塔機無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操作者進行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塔機存在的問題告知接班人。交接班雙方應采取措施,排除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使塔機能安全工作。每次交接班時,雙方應將交接班情況記錄在《塔機運轉記錄》上,并簽字確認。每天工作結束后,操作者應將塔機運轉臺時等情況記錄在《塔機運轉記錄》上。
3.根據檢查情況及說明書要求,操作者應及時對塔機各部位軸承、齒輪箱以及鋼絲繩等部位進行潤滑保養(yǎng),做好清潔、潤滑、防銹、緊固、調整十字作業(yè),尤其要做好平衡臂配重的緊固。當發(fā)現問題時,機長應立即處理,或向現場管理員和本公司領導匯報處理。塔機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排除后方可進行作業(yè)。每次維修保養(yǎng)工作完成后,機組人員應及時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
4.現場塔機管理員應組織各塔機租賃公司的管理人員每月對塔機進行1次全面檢查,填寫《塔機安全檢查記錄表》。當檢查發(fā)現塔機存在隱患和故障時,塔機管理員應督促租賃公司及時進行整改。租賃公司及機組人員應積極主動地做好塔機安全工作。
四、群塔作業(yè)安全措施:
4.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碰撞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可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須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方能確保不發(fā)生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4)中的10.5之規(guī)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guī)定。本工程中3臺塔吊的定位,可以滿足以上要求。
4.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4.2.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會出現交叉作業(yè)區(qū),當相交的兩臺塔吊在同一區(qū)域施工時,有可能發(fā)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fā)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qū)進行合理劃分,盡量避免或減少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qū)。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工,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作業(yè)時,時刻關注本塔吊及相關的塔吊,確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必須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yè)。
4.2.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鄰塔吊的作業(yè)面交叉處,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fā)生碰撞。項目需綜合考慮各種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礎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裝高度,具體高度參考本方案前面所述,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4)中的10.5之規(guī)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4.2.3起重臂及下垂鋼絲繩同待建結構及腳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應有足夠的施工高度,充分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長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確保吊裝鋼筋、模板、腳手架等物料進行水平運輸期間,物料不同結構及腳手架等較高實體發(fā)生碰撞。
4.3、群塔施工中應遵循的原則
4.3.1低塔讓高塔原則:一般情況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應安裝的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裝的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應關注相關的高位塔吊運行請況,在查明情況后再進行動作。
4.3.2后塔讓先塔原則: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yè)區(qū)運行時,后進入該區(qū)域的塔吊應避讓先進入該區(qū)域的塔吊。
4.3.3動塔讓靜塔原則:塔吊在交叉作業(yè)區(qū)施工時,有動作的塔吊應避讓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3.4荷重先行原則:兩塔同時施工在交叉作業(yè)區(qū)時,無吊載的塔吊應避讓有吊載的塔吊,吊載較輕或所吊構件較小的塔吊應避讓吊載較重或吊物尺寸較大的塔吊。
4.3.5客塔讓主塔原則:在明確劃分施工區(qū)域后,闖入非本塔吊施工區(qū)域的塔吊應主動避讓,該區(qū)域塔吊。
4.4、群塔施工中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4.4.1突然斷電情況下:
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塔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不得使重物懸在空中。
4.4.2夜間施工情況下:
夜間施工必須保證燈光明亮,塔司能夠清楚看到吊物,并與信號工保持聯系暢通,并且信號工必須時刻注意吊物與建筑之間和塔吊與塔吊之間的關系,避免碰撞。
4.4.3大風大雨情況下:
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大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將回轉機構的制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
4.4.4塔吊臨街情況下:
1#塔吊臨近西側涉外公寓,在塔吊施工過程中,應保證塔吊起重臂與該公寓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在塔吊停置,塔上無操作人員的情況下,應將塔吊回轉鎖住并拉設地錨,將塔吊起重臂鎖定在南北方向。
1#塔吊的日常檢查、檢修時,塔吊起重臂需鎖定在南北方向,保證塔吊整機處于施工紅線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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