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通信用應急電源(EPS)(以下簡稱EPS設備)的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輸出容量為0.5kVA~10kVA,應用于微機站、直放站等場所的EPS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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