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發(fā)生器使用的安全要點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有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認真檢查,確保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均應經常清潔,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距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得小于lOm。
(4)電石的貯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該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滅火”等醒目字樣。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只可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位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鋼鐵工具破擊桶蓋。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泡沫等液體及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用水必須清潔。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入水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暴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人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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