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批準建設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的通知》(應急函〔2021〕114號)要求,“油氣生產安全與應急技術”等13個首批創(chuàng)建實驗室(見附件1)已通過驗收,現(xiàn)正式納入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運行序列,請按照規(guī)定樣式(見附件2)制作實驗室牌匾并懸掛。各有關單位應聚焦應急管理業(yè)務需求,全面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做好實驗室運行與管理,定期報告實驗室運行狀態(tài),認真配合開展實驗室考核評估,確保實驗室能夠為應急管理業(yè)務提供及時有效的科技支撐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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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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