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是以失能工作日來確定傷亡事故的傷害程度。以失能工作日來劃分輕、重傷是根據(jù)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結合醫(yī)學問題規(guī)定的。它克服了過去人們由于看問題角度不同,醫(yī)療終了鑒定與實際有差別的弊端。
輕傷 指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重傷 指相當于分類標準規(guī)定的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 損失工作日等于6000日。
死亡、傷害損失日數(shù)參考見表1。
表1 死亡、傷害損失日數(shù)參考表(單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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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6000 永久性殘廢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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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局部骨節(jié)斷失 |
拇指 |
食指 |
中指 |
無名指 |
小指 |
大趾 |
其余足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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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梢骨節(jié) |
300 |
100 |
75 |
60 |
50 |
15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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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骨節(jié) |
- |
200 |
150 |
120 |
100 |
-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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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骨節(jié) |
600 |
400 |
300 |
240 |
200 |
3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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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腕節(jié)或中跗骨 |
900 |
600 |
500 |
450 |
400 |
60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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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腕 3000 足 踝 骨 2400 腕部以上至肘部 3600 肘部以上包括肩部骨節(jié) 4500 膝部以上任何部分 4500 足踝以上至膝蓋 3000 官 能 殘 廢 一眼失明(無論另一眼是否有視力) 1800 兩眼失明(在一次事故中) 6000 兩耳全部失聽(在一次事故中) 3000 一耳全部失聽(無論另一耳有無聽覺) 600 不能治愈的疝氣(能治愈者以實際損失日計)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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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diào)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chǎn)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chǎn)事故調(diào)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chǎn)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chǎn)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chǎn)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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