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不外乎外因和內因兩個方面,外因包括事故現場的設備狀況、預防措施、防護用品、環(huán)境條件等,內因包括操作人員的技術、心理活動及精神狀態(tài)等方面。
從事故統(tǒng)計情況看,85%~90%的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員違章和誤操作引發(fā)的。通過對違章人員調查和事故案例的分析表明,違章時的心理狀態(tài)有以下六種:
1.習以為常、麻痹僥幸心理
由于把自己的工作習慣當作經驗,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險忽視規(guī)章和規(guī)范。有這種活動時,違章人的頭腦是清醒的,但是,他們沒有注意到客觀條件的復雜性,結果發(fā)生事故。
2.情緒干擾心理
如人逢喜事精神爽,高興、滿意、愉快、使人觀察敏銳,反應迅速,動作靈活,操作準確(但也不能排除樂極生悲)。相反當操作人員在煩悶的心境下進行作業(yè),由于精神不集中或忘了按照程序進行作業(yè),結果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3.好勝逞強、冒險蠻干心理
這種人經驗不足,能力不大卻又過于自信,喜歡逞強冒險蠻干。例如為了搶工期、??⒐?,或遇到影響生產的關鍵問題又亟待解決時,具有火爆稟性或血氣方剛的人,容易鋌而走險不計后果。
4.心情緊張、判斷失誤心理
操作人員由于某些原因使人心情緊張,對外界情況尚未正確反應,就急急忙忙地操作而發(fā)生事故。
5.逆反、對抗心理
對領導的教育、安全員的提醒感到厭煩,無視規(guī)章制度,把情緒帶到工作中。
6.技術不熟、盲目樂觀心理
由于缺乏安全知識,技術不熟、經驗不足而輕率地作出錯誤的判斷。特別是只看到作業(yè)條件的一方面,忽視了客觀條件的復雜、多變、有潛在危險的一面。在思想上掉以輕心,盲目樂觀,事故臨頭,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事故發(fā)生后,違章人員一般有三種心理:第一種是懊悔心理;第二種是怨恨心理;第三種是變態(tài)心理。違章者的不良心理狀態(tài)是安全生產的大敵,是我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認真加以對待和解決的重要問題。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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