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規(guī)范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分級工作,通過現(xiàn)場辨識、評估,確定其危險等級,為實施相應的安全監(jiān)管措施提供依據(jù),現(xiàn)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定本指導意見。
二、定義
1.重大危險源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工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申的中間貯罐存放區(qū)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4.貯存區(qū)
專門用于貯存危險物質的貯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qū)域。
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及防范措施
冷凍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普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吊車司機崗位安全提示卡
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提示卡
起重輔助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道岔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拼裝輔助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方法
危險源識別方法、程序與劃分
危險源辨識、分類和風險評價、分級辦法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危險源識別與分類
危險源辨識及LEC評價法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辨識方法及內容
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樣例)